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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宣傳提綱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 (局)、勞動保障廳 (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各副省級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
2008年9月18日, 溫家寶總理簽署第535號國務院令,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以下稱實施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條例的公布施行,對于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指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具有重要作用。為做好實施條例的宣傳工作,我們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宣傳提綱》,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結合各地實際,做好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宣傳普及工作。
一、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
勞動合同法是我國新時期調整勞動關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涉及到廣大用人單位和億萬勞動者的切身利益,自頒布實施以來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指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正確理解和認真執行勞動合同法,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國務院公布了實施條例。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宣傳普及工作對于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重要意義,把宣傳普及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設立專門工作班子,制定好宣傳工作方案,在勞動保障系統和廣大用人單位、勞動者中廣泛宣傳普及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使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以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全面、準確領會法律的精神和內容,為法律的貫徹落實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
二、堅持正面引導,突出宣傳重點
要結合勞動合同法的內容,深入宣傳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重點內容和重要意義。要堅持正面引導,對一些不同認識,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和解釋工作。要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關心的熱點問題為宣傳重點,尤其是要重點宣傳實施條例制定的基本原則、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等重點內容作出正確解釋,及時消除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誤解和疑慮,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貫徹落實。
三、制定宣傳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有關部門要根據宣傳提綱,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宣傳活動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用人單位,面向廣大勞動者,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作為宣傳的重點對象。要圍繞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重點內容,運用多種宣傳媒體和方法,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同時,要動員和利用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與工會、企業組織等的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宣傳工作。
各地在宣傳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過程中,要深入了解社會各方面對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研究出現的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向部里報告。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